
关于暂停受理我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通知
2018年以来我县水环境治理达不到功能区水质要求,大气空气质量同比下降、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沙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函》(粤环函【2018】518号)和省“水十条”“气十条”等专项行动考核内容,6月2日局班子扩大会议决定,暂停受理我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民生项目除外,名单详见附件),自发文之日执行
博罗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4日
政策动态
2016年6月12日,环保部网站发布《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这是《水污染防治法》施行8年以来的较大规模修订。
发布日期:2018-06-30 浏览量:9940

关于暂停受理我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通知
2018年以来我县水环境治理达不到功能区水质要求,大气空气质量同比下降、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沙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函》(粤环函【2018】518号)和省“水十条”“气十条”等专项行动考核内容,6月2日局班子扩大会议决定,暂停受理我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民生项目除外,名单详见附件),自发文之日执行
博罗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4日
微信
关注微信
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抖音
关注抖音
电话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