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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废台账不会填怎么办?赶紧看看这份指南!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苏州一般工业固废台账报送系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一般工业固废的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规范企业的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得到规范处置利用。

平台根据业务类型分为两类:产生单位与收集单位。企业可在平台自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需完善企业信息,完善信息的企业可在平台进行固废台账上报。

网址:http://wastemanager.wenyuan-env.com/supervision/#/sys


平台操作流程介绍


产废/收集单位上报台账操作步骤


01

产废/收集单位注册

打开苏州一般工业固废台账报送系统网站,选择角色 - 我是产废单位(或我是收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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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苏州一般工业固废台账报送系统-主页


进入系统登录注册页面,填写企业负责人手机号及验证码等基本信息,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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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苏州一般工业固废台账报送系统主页-注册页面


注册成功后使用账号登录进入系统后填写企业信息:①企业名称、②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选择)、③所在地区、④详细地址、⑤法人代表信息、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⑦企业性质分类、⑧企业主营业务范围、⑨工商营业执照。

注意:企业性质分类根据企业自身性质选择【产废单位】或【收集单位】,其他信息也必须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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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完善企业信息

信息完善的企业才可在系统内发起固废台账上报。


02

产废/收集单位登录

企业完善信息后,可通过账号(企业名称或手机号)与密码直接登录网站,(也可使用手机号+验证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即可开始固废台账上报工作。

注意:未完善企业信息的账号无法进行固废台账上报,因此注册成功的企业需及时完善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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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系统首页


03

产废/收集单位固废台账上报

点击首页右上角功能栏的【固废台账】,即可进入台账上报页面,企业根据固废类型分批上报2020度企业对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置、利用、贮存情况,企业上报后可在台账列表页面查看、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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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固废台账上报入口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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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上报台账界面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上报信息说明 --- 产废单位


①上报固废基本信息

日期:系统默认选择2020年

固废来源:根据企业固废产生来源如实填报

固废类型: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选择

固废产生量:根据企业所选固废类型的实际产生量填报

②企业自行处置/利用信息

自行处置/利用量:根据企业实际自行处置/利用量填报

自行处置/利用方式:根据企业实际自行处置/利用方式填报

③企业委外处置/利用/贮存信息

•委外处置/利用/贮存量:填写所填报固废委外处置/利用/贮存的总重量。

接收方信息:填写接收方名称、接收方所在区域(三级地址)、接收量、和接收方式;其中接收方式可分为处置、利用、贮存三种,选择接收方式后请还需填写具体的处置、利用和贮存方式。

若所填报固废的接收方为多个,可点击【添加接收方】,请务必将所有接收方的信息都填写完整。

这里需要注意:

委外处置/利用/贮存量 = 所有接收方的接收量之和。

固废产生量 =自行处置/利用量 +委外处置/利用/贮存量 + 厂区库存量

④厂区库存信息

•厂区库存量:所填报固废在厂区的剩余库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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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产废单位固废台账上报界面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上报信息说明 --- 收集单位

①上报固废基本信息

日期:系统默认选择2020年

固废类型: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选择

固废收集量:根据企业所选固废类型的实际收集量填报

②企业自行处置/利用信息

自行处置/利用量:根据企业实际自行处置/利用量填报

自行处置/利用方式:根据企业实际自行处置/利用方式填报

③企业委外处置/利用信息

委外处置/利用量:填写所填报固废委外处置/利用的总重量。

接收方信息:填写接收方名称、接收方所在区域(三级地址)、接收量、和接收方式;其中接收方式可分为处置、利用两种,选择接收方式后请还需填写具体的处置、利用方式。

若所填报固废的接收方为多个,可点击【添加接收方】,请务必将所有接收方的信息都填写完整。

这里需要注意:委外处置/利用量 = 所有接收方的接收量之和。

固废产生量 =自行处置/利用量 +委外处置/利用量 + 厂区库存量

④厂区库存信息

厂区库存量:所填报固废在厂区的剩余库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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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收集单位上固废台账界面

注意:

 ①同一固废类型、多个接收方,可多次添加接收方进行一次性上报,请将接收方信息填写完整。

②委外处置/利用/贮存量 = 所有接收方的接收量之和

 ③固废产生/收集量 = 自行处置/利用量 + 委外量 + 厂区库存量,请注意查验!

 ④请做好台账管理,防止重复上报和漏报。

申报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固废台账列表,可查看并核对列表数据,监管方将根据填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请确认上报数据真实无误。


04

产废/收集单位上报数据汇总

根据上传的固废台账对企业的固废流转进行汇总,企业可通过时间和固废类型对固废上报的次数与上报的数量进行查询。产废企业选择【我是产废方】,收集企业选择【我是收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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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数据汇总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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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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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
《固废法》第十七条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环保自主验收
《固废法》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3.贮存场所
《固废法》第二十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制度台账
《固废法》第三十六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5.排污许可
《固废法》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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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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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核实责任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2.双方强制缔约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3.受委托方报告义务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受委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废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4.连带责任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规定的,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委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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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审批:
1.省内利用、贮存、处置
《新固废法》第三十六条  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2.跨省贮存、处置
《固废法》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跨省利用
《固废法》第二十二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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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常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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